闽南网4月2日讯 电梯有了故障,谁最痛苦?当然是住高层的业主。最近,漳州市区惠民花园二期14幢第一单元的业主,就在烦这件事:电梯因故障停用9天了,但因为维修费用的问题迟迟没法修。小区物业希望已入住的业主共同分摊;而多名业主却认为,费用应该从住宅公维金中支取。
电梯坏了,住户都得爬楼梯
业主:电梯维修费应从公维金支取
惠民花园二期是经济适用房,于2012年底开始交房。14幢共有12层,一梯四户。该幢第一单元有48户业主,现在入住率不到一半,不少业主在搞装修。
“电梯迟迟不修好,影响了我的装修进度!”该幢404业主欧阳先生说。海都邦邦在楼内走访也发现,最苦的是顶层的装修工人,他们不得不扛着沉重的装修材料爬到12层。
而1003的业主郑先生说,他爷爷90岁了,每天还要爬10层楼进出家,十分吃力。
原来,3月23日,该幢第一单元的电梯光幕被撞坏,随即停用。维保人员前来查看后,说需要1450元的维修费。3月28日,小区物业贴出通知,让业主每户分摊37元维修费。而多数业主则认为,“交房时,我们每户都交了一笔住宅公维金,电梯维修费可从里面支取,不需要我们另外掏钱。”
物业:
维修费不高
业主均摊更快捷
惠民花园二期物业沈主任说,故障电梯早已过了一年保修期,因维修费才1450元,可能达不到申请使用公维金的最低标准。
“申请使用公维金支付电梯费用,需要2/3以上业主同意,现在14幢入住率那么低,很难做到,”沈主任说,他们因此考虑让该幢楼业主分摊维修费,“还没入住的,相关费用由我们物业垫付;已入住的业主,要来交清这笔费用。”
但截至目前,仍没有业主来物业交这笔均摊费用。
部门:
申请使用公维金
没有额度限制
根据《福建省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暂行办法》,该资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只要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都可以来申请使用公维金,没有最低额度限制。”漳州市住建局产权物业科一名工作人员说,针对该电梯维修费的问题,可从业主的公维金中支出,但须按规办理相关手续;而因该电梯是第一单元所有业主的公用电梯,故维修费由第一单元所有业主均摊也是可以的。(海都记者 方锦燕 林深圳 戴江海 实习生 吴芳 柯俊年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