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到多部车辆,转身就伪造车主身份证、机动车登记证,将车抵押给他人获取借款,到期无法还车还款即潜逃外地。8月13日,南靖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王某。
2013年7月份,王某因缺钱花,便想到从租车行租轿车抵押给他人借钱。王某租到轿车后,根据租车行随车放置的行驶证,伪造出车主的假身份证、假机动车登记证,将租来的轿车及伪造的证件抵押给黄某,谎称车主是其朋友,委托其向黄某抵押借款,黄某信以为真便将款项借给王某。
王某先后6次用上述手段成功从黄某处借出抵押款,之后将钱挥霍一空。经鉴定,被骗的5辆轿车价值43.634万元。(通讯员 王琼云 记者 杨艳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