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9月22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林娟娟)近日,漳州中院保全中心受理了成立以来的第一起解除保全案件,案值高达1.9亿元。据悉,该中心运用审执分离、协同高效、融合联动的工作模式,通过“一窗通”快速审查、立案、裁定该案,在材料收齐后4个小时内实现解除保全一站式办理,当日移交实施组执行,并迅速执行完毕。
据介绍,该案源自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此前,某建筑公司承保建设了漳州某房产公司一商品房项目工程,因房产公司未能及时付款,该建筑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查封该商品房项目相当于1.9亿元的资产。漳州中院于6月29日作出民事裁定予以查封。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办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多次组织调解,最终促成纠纷妥善化解。9月7日,该建筑公司向法院申请撤诉,同月15日建筑公司及时向法院保全中心提交了解除房产公司资产查封的申请。
为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漳州中院保全中心保全立案窗口、审查裁定组、保全实施组迅速联动配合,迅速完成审查、立案、裁定与解封,确保财产保全“不打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