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7月17日讯 诏安县政府近期开会通过,将大幅提高农村低保和五保对象补助标准。
农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1200元提高到1800元,年人均补差标准(不含临时物价补贴)从884元提高到1220元;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3000元提高到3600元,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222元提高到262元;分散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2400提高到3000元,补助标准从每人每月162元提高到202元。
目前,诏安县的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共有19000名,诏安民政局将把相关补助资金统一汇入低保户和五保户的银行账户中。(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深圳 通讯员 吴志荣)